永赢消费主题C: 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24-08-25 03:22 点击次数:105
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 年第 2 号)
编制日期:2024-08-02
送出日期:2024-08-03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永赢消费主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06252
题
永赢消费主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006253
题C
上海浦东发展
永赢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银行股份有限
理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11-06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蒋卫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 2024-06-17
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0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
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主题相关上市公司股票,在控制
投资目标
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债、金融
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投资范围
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为 0%-95%,其中投资于消费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
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
产净值的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
项。
基于对消费行业发展形势和未来趋势的深刻理解,本基
金对于消费行业的界定按照申万行业分类标准,划分为三
类:即主要消费、可选消费和其他消费。主要消费指主要与
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高度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可选消费指非
居民生活必需的,主要用于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商品和服
务,居民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进行消费。此外其他消费指居民
日常生活中直接或间接使用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这类商品或
服务拉动一系列与消费相关的产业发展、升级,对于拉动消
费形成直接或间接作用。
根据前文定义,主要消费包括食品饮料、家用电器、农
林牧渔、纺织服饰、医药生物、轻工制造、交通运输、公用
事业、环保等;可选消费包括汽车、社会服务、商贸零售、
金融、银行、电子、通信、传媒、房地产、建筑材料、建筑
主要投资策略 装饰、电力设备、机械设备、计算机、美容护理等;其他消
费包括民用军工用品。
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的股票
投资组合比例将按照上述消费行业的预测平均市盈率(PE)
与预测平均市盈增长比率(PEG)来判断。当预测的平均 PE
与 PEG 在较低阀值区间时,本基金将按照规定保持较高仓位
的股票类资产配置比例,从而争取为基金能够用较低成本抓
住机遇获取潜在收益;当预测的平均 PE 与 PEG 在较高阀值
区间时,本基金将按照规定保持较低仓位的股票类资产配置
比例,从而为基金控制风险。当预测的平均 PE 与 PEG 在剩
余其他阀值区间时,本基金将保持适中的股票类资产比
例。)、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
策略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和股指期货投
资策略。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
业绩比较基准
益率*40%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
风险收益特征 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
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风险和中等预期收益产品。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数据截止日期:2022-12-3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 费 方 式 / 费
费用类型 备注
有期限(N) 率
N<7 日 1.5%
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6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
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
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
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
扣除。 2、所披露相应费用为年金额的,该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
份额类别(若有)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
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
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
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
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
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1、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
于消费主题相关上市公司股票。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
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
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因此股
票市场、债券市场的波动都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
自身投研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
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
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
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
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
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
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
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
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
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质量降低导
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付或暂停支付的措施以应对巨额赎回,因此在巨额赎回情形发生时,基金份额
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赎回份额的风险。
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
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
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
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
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
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
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
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
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仲裁
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
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
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
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
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客
服电话:400-805-8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